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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應如何應對?】課程

行政長官李家超2023年4月28日出席勞工處舉辦的勞動節酒會時,宣布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於2025年5月1日生效。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例早在去年6月已通過,但由於法例影響深遠,當時未有說明措施的生效日期,只表示不遲於2025年底前實施。

  • 修訂條例旨在取消使用强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
  • 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可繼續用于「對沖」遣散費或長服金
  • 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僱員在修訂條例生效日期(轉制日)前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强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産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 取消「對沖」安排也將適用於《職業退休計劃條例》下的職業退休計劃、《補助學校公積金規則》或《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的兩類學校公積金計劃,以及獲豁免於強積金計劃的外地僱員參加的海外職業退休計劃

該修訂通過很多傳媒的報道,突然間,吸引了很多僱員的注意。有一些僱員,特別是做了一定年資的,連最基本的服務年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等等問題都一併向HR查詢。加上,政府在修訂法例的時候也提到會推出資助計劃,但卻沒有詳細解析該計劃的種種問題,對HR而言,要向公司彙報在2025年取消對沖之後,預期的僱傭關係、公司成本等等問題,增加了HR不少的難度。

Sick Leave Tomorrow同Fortune Insight將會一齊合作,邀請了中港勞動法學會主席李錫強先生為大家分享,協助僱主、HR瞭解有關修訂的內容,舉例說明取消對沖之後僱員在有關方面權益的計算方法,也會討論對僱主、僱員的影響。

內容簡介:

  • 現行《僱傭條例》規管的年資制度
  • 取消「對沖」一般理解
  • 取消「對沖」的例子
  • 政府資助計劃、豁免安排?
  • 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是什麽?
  • 僱主可否以合約工的形式聘請僱員中斷其年資?
  • 什麼行業最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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